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1、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仍属于房地产开发商,我们不能排除开发商以该土地使用权“大证”向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
3、如果是没有土地证的“单位房”,有的单位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4、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权证不齐,不得上市进行二次交易。
5、没有土地证,拆迁安置时,房主只能得到地上建筑部分的赔偿,而得不到土地部分的补偿。为关键的是,期限届满,不能申请自动延期。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