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资格的结构是:循(左右结构)资(上下结构)格(左右结构)。
循资格的拼音是:xún zī gé。注音是:ㄒㄨㄣˊㄗㄍㄜˊ。词语解释是: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循资格[xúnzīgé]⒈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基础解释是:意思是唐玄宗开元时的选官制度。引证解释是:⒈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参阅《通典·选举三》。引《新唐书·选举志下》:“开元十八年,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书,始作循资格,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合,乃得銓授,限年躡级,不得踰越……及光庭卒,中书令萧嵩以为非求材之方,奏罢之。”唐封演《封氏闻见记·铨曹》:“侍郎裴光庭始奏立条例,谓之循资格,自后皆率为标準。”。7、综合释义是: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新唐书·选举志下》:“开元十八年,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书,始作循资格,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合,乃得銓授,限年躡级,不得踰越……及光庭卒,中书令萧嵩以为非求材之方,奏罢之。”唐封演《封氏闻见记·铨曹》:“侍郎裴光庭始奏立条例,谓之循资格,自后皆率为标準。”参阅《通典·选举三》。循资格[xúnzīgé]。8、汉语大词典是: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新唐书·选举志下》:“开元十八年,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书,始作循资格,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合,乃得铨授,限年蹑级,不得踰越……及光庭卒,中书令萧嵩以为非求材之方,奏罢之。”唐封演《封氏闻见记·铨曹》:“侍郎裴光庭始奏立条例,谓之循资格,自后皆率为标准。”参阅《通典·选举三》。9、其他释义是:1.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
循资格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循资格详细内容】
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循资格[xúnzīgé]⒈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
二、引证解释
⒈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参阅《通典·选举三》。引《新唐书·选举志下》:“开元十八年,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书,始作循资格,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合,乃得銓授,限年躡级,不得踰越……及光庭卒,中书令萧嵩以为非求材之方,奏罢之。”唐封演《封氏闻见记·铨曹》:“侍郎裴光庭始奏立条例,谓之循资格,自后皆率为标準。”
三、综合释义
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新唐书·选举志下》:“开元十八年,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书,始作循资格,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合,乃得銓授,限年躡级,不得踰越……及光庭卒,中书令萧嵩以为非求材之方,奏罢之。”唐封演《封氏闻见记·铨曹》:“侍郎裴光庭始奏立条例,谓之循资格,自后皆率为标準。”参阅《通典·选举三》。循资格[xúnzīgé]
四、其他释义
1.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
五、关于循资格的成语
六、关于循资格的诗句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