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本公司与贵司签订的洁净室工程合同规定于x年6月30日之前完工,但至今(x年7月25日)仍未能按期完成。 希望贵司加紧工程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程进度。
现将有关合同条款重申如下:
第七条、双方责任
1、乙方若不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按工程总金额的千分之叁支付违约金,若因甲方或非人力不可抗之因素造成工程施工工期拖延,则乙方施工期限得以顺延。(乙方需于工程进行中向甲方提出展延工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得展延工期)。
本着双方友好合作的原则,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不良影响,节省诉讼费用的原则,我公司真诚地希望贵司在收到此函件后,能尽快派专人进行解决。
*公司
x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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