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问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父母是否可以干涉子女的人身自由?

父母是否可以干涉子女的人身自由?

来源:爱问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干涉子女人身自由是违法的。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成年之后父母没有权利子女自由,如果强行,可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干涉子女人身自由是违法的。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