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监测规范:
1、操作人员操作前必须持有“证书”。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和容器的技术特性、结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可能发生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2、设备运行启动前,应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设备状态是否异常:安全附件和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接头和阀门是否泄漏,检查运行参数的要求,操作过程指标和规定的最大工作压力和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当满足安全条件时。强制可以启动设备并将容器投入运行。
3、容器、设备的启停必须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压力应分段分级缓慢增减,不允许急剧升温或降温。工作中应严格控制工艺条件,并遵守监测仪器或装置及附件,防止容器过热、超压运行。对于有壁温要求的容器,当壁温低于规定温度时,不得增加压力。
4、对于有衬里和耐火衬里的反应容器,应在运行或停机和曝气期间定期检查壁温。如有疑问,应重新检查。每次投入反应的物料应准确称量,物料规格应符合工艺要求。
5、作业过程中,定期进行定点、定线、定物巡回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装置应完整、灵敏、可靠,每班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巡检、检查和调试应记录在值班日记和设备缺陷记录中。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业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压力容器作业,并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当容器的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或壁温超过允许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正常时。当容器的主要承压部件出现裂纹、鼓包、变形和泄漏,且无法延长到下一个维护周期时:当安全附件或主要附件失效时,喷嘴端部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7、压力容器紧急停机后,再次启动必须经主管领导和总技术负责人批准。没有明确的理由和无效的措施,不允许盲目启动。
8、在压力容器运行或试压过程中,严禁对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拆卸、焊接等工作。对于操作规程允许的热紧固和操作调试,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容器操作或压力试验需要调试。检查时,人头应避开事故源。检查路线应根据确定的零件进行。
9、进入集装箱时应做好以下工作:切断压力源,用盲板切断与其相连的设备和管道,并有开口禁止仅用阀门更换盲板隔板。断开电源后的配电箱机柜应上锁并悬挂警告标志,必须更换含有易燃、有毒、剧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容器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和监测,取样合格,打开容器的所有人孔和手孔,通风和疏散应符合要求。
10、停用和使用的容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和停检工作必要时,操作员应排放、清洁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