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养老保险能继承,具体如下:1、个人账户的继承,个人帐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一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记录单位按规定划转的养老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依据;2、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3种观点: 会发生保险继承的情况:投保人死亡,且没有指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不明确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以及受益人丧失了收益权或者放弃收益权的会发生保险继承的。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一、奶奶的房子是否可以继承给孙子孙女奶奶的房子是否可以继承给孙子孙女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孙子和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无权继承奶奶的房子;2、但是,奶奶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子指定给孙子孙女的,孙子孙女就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房产;3、或者奶奶的儿子先死亡的,孙子孙女作为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为继承奶奶的房子。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房屋继承的顺序是什么?房屋继承的顺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三、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呢?遗产继承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是指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是指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生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在其死亡后转移给扶养人。这种方式主要发生在老年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距离确定顺序。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