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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贷款期间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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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贷款购房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离婚时已还清贷款,按市场价值平分;未还清,按房屋净值分割。离婚案件中,法官对财产分割原则理解不同,需提供证据和事实理由说服法官按有利于自己的原则分割财产。《民法典》原则性规定,具体案例中法官可能有不同理解。存在照顾无过错方、生活困难方等原则,但权重和适用顺序未明确。在起诉离婚时,需充分准备证据和事实理由。

法律分析

婚后夫妻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时没有什么争议的。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

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可由委托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民法典》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规定仅仅是原则性规定,原则终究是原则,落实到上海审理离婚案件的具体案例上来,不同的法官对这一原则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审判尺度。

加上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的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照顾生活居住困难方原则等等,指导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司法原则可能有许多个。

这些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否有适用上的优先次序,是否有适用权重或排他性,多项原则如何在同一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同时适用,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法律司法解释至今没有明确的说法。

那么,在具体离婚案件中,如何说服法官按照有利于自己的原则进行分割财产,这就需要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就证据和事实理由方面做足文章。

结语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涉及多个原则和司法解释,因此在起诉离婚时,当事人需要充分准备证据和事实理由,以说服法官按照有利于自己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可能会考虑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照顾生活居住困难方原则等等。然而,具体的权重和适用顺序,以及多个原则在同一案件中的同时适用,目前法律司法解释尚未明确。因此,当事人需要通过充分的准备和合理的论证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二条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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