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问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未婚收养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未婚收养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爱问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未婚收养孩子的条件和手续。收养人必须没有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需要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不能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不能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人收养异性子女时,年龄差应当超过四十周岁。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需要办理收养登记和户口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

法律分析

一、未婚收养孩子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收养人必须没有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2. 收养人需要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 收养人不能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 收养人不能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 收养人年满三十周岁;

6. 如果收养人是收养异性子女,那么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超过四十周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收养孩子的手续是什么

一般来说,单身人士收养孩子时需要按照下述程序办理:

1、达成收养意见

收养人就收养达成一致意见。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由收养人在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并且对双方合意的形式,法律不作强行要求,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形式。

2、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当事人自愿达成收养合意后,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在订立收养协议之后,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收养协议的要提交收养协议,收养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况的证明。办理登记的民政机关经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收养实质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

3、办理收养公证

公证不是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关系当事人在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自愿办理公证。收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4、办理户口登记

最后,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当到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按照上述程序办完收养手续后,单身人士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就依法成立了,这种收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的收养关系。任何人都不能侵害和剥夺。

结语

收养孩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手续,包括没有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不利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等。同时,收养人需要与被收养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办理收养登记,以及办理收养公证和户口登记。这些手续的办理能够使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并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