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问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屋抵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抵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爱问旅游网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住所以及联系方式;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如以一套商品房为抵押物,贷款30万元;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房地产的具体信息;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具体价值可以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即房屋由哪一方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即应在何时归还抵押贷款;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土地抵押贷款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而签订的担保协议。它是民事合同的一种类型,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必须登记,抵押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①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住址等。②被担保的债权的种类、数额。③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或抵押期限。④抵押物的基本情况。⑤抵押权担保范围。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⑦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约定事项。⑧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二、已抵押的房屋能二次抵押吗

房产可以再进行第二次抵押。

抵押人要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多个抵押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即抵押权人的同意。在同一房地产上另设抵押的,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因为另设抵押可能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事关抵押权人的切身利益。

2、抵押人抵押的房地产价值超过原债权。如果房地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原债务,抵押人不得再设立抵押,如果房地产价值大于原债务,则抵押人有另设抵押的权利。

3、抵押人以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向其他债权人另设抵押的,应当告知其他债权人已设抵押的事实,并经其他抵押权人同意。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