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签订合同的话,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是个债权行为,登记是个物权行为,是否登记只是对物权的成立或者对抗善意第三人有影响,对合同效力是没有影响的。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却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没有办理登记的结果只是物权不发生变动,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一、不动产产权不要登记就可以获得吗?
不动产所有权需要登记才取得的,而动产一般不用经过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登记只是起到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而不是取得所有权的必经程序;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民法典未办理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未办理房产证,但房屋买卖协议是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是有效的。
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