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当事人不是必须要去,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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