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法人的财务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是财务报告的核心内容之一,它记录了社会团体法人在特定日期内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长期负债等,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留存收益等。
损益表:损益表反映了社会团体法人在特定时期内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状况。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捐赠收入等,费用包括管理费用、人员工资等,利润是指社会团体法人在特定时期内的净收益。
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记录了社会团体法人在特定时期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它分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三个部分,反映了社会团体法人的现金流动情况。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记录了社会团体法人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包括资本增减、留存收益分配等。
此外,社会团体法人的财务报告还应包括附注和审计报告。附注是对财务报告的补充说明,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重要信息。审计报告是由独立审计师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发表的意见,评价了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总之,社会团体法人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等内容,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