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罪犯保外就医程序及条件。罪犯需满足严重疾病、残疾或年老多病等条件。审批程序包括监区讨论、狱政科审查和病残鉴定。疾病鉴定由指定医院进行,需组织鉴定小组出具文件。监狱需征求家属和公安机关意见,并有担保人。批准后,监狱通知担保人并办理出监手续。
法律分析
从看守所保外就医程序是什么
看守所罪犯保外就医是指法院判决的余刑不满一年的罪犯,在留所服刑期间,因病由公安机关做出的暂予监外执行。
一、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下列罪犯、根据法律规定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惩、民愤很大的;
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二、审批程序
1、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必须有担保人。
4、监狱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决定后(监狱审查后报省局批准)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向监狱交纳保证金后办理出监手续。
结语
保外就医是对判决余刑不满一年的罪犯进行的一项措施,使其在留所服刑期间,因病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条件包括身患严重疾病、身体残疾、年老多病等情况。审批程序包括监区讨论、狱政科审查、病残鉴定等步骤。保外就医前需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需要有担保人。一旦保外就医决定获批准,监狱会通知担保人,担保人需缴纳保证金并办理出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三)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