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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说走就走吗

来源:爱问旅游网

签了劳动合同才算入职,签劳动合同意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从此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交纳各项保险,向员工支付各项福利。而劳动者也从此受企业的规章制度的约束。而入职申请仅是劳动者一方要求签劳动合同成为正式职工的一种方式,如果企业不接受,双方建立的仅是事实劳动合同。

一、不签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的规定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申请仲裁法律规定的仲裁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一般情形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一年,当事人即便有理由、有证据,一般而言也打不赢官司,因为超过了仲裁时效。

2、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仲裁时效为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如果超过一年,劳动者也将因此丧失打赢官司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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