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当获得双倍工资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在实践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一般只支持11个月,那么多于11个月未签合同该如何主张双倍工资呢?当然也有救济手段。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有些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性,司法实践中有三种做法:一种是将双倍工资视为劳动报酬,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没有时效性;一种被视为惩罚性质,具有一年的时效性,从申请劳动仲裁开始数一年,从入职开始数一年,两年交叉支持;一种视为惩罚性质,有一年的时效性,但从入职到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视为一个整体,从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后一天开始,一年内申请的话,支持一年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第一条—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