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则财产成为遗产。但是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只有一半的份额成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
一、配偶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如何去分
1、配偶去世后,留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首先应该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在世配偶一方的财产分割出来,通常情况下是总财产的一半。
2、剩下的财产和被继承人的其他财产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配偶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继承死者的遗产。
3、遗产继承的顺序为:
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二、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3、该房产作为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4、被继承人的房产状况应清楚;5、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的房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6、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7、需要有其他人的书面同意,明确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