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举报是否赔一千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要求增加赔偿的金额在一千元以下的,食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应当赔付给消费者一千元。在超市买到过期的食品,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赔偿额不足伍佰元的,按五百元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如果商家拒绝履行的话,消费者可以通过司法渠道来要求商家进行赔款。事情如果发展到了这一步,商家的处境就不太好了。只要消费者能够拿出实证证明过期食品来源于该商家,商家将会被强制要求支付消费者10倍于过期食品价格的赔款,或者赔偿消费者3倍于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即卖家)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形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