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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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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法律规定,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

一、五方责任主体是哪五个

五方责任主体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二、建筑工程质量处理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的质量处理程序包括:当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时,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主任报告。施工单位接到质量通知后,应在项目负责人的组织和参与下,尽快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承包人应在分析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制定事故处理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三、桩基验收由谁组织

桩基成孔验收由建设单位为负责人,授权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所以验收的组织人是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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