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财产分割:1)伤亡保险金等个人财产属于军人个人;2)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按年限平均分配;3)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规定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3、军人所获住房补贴的分配: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如果都是军人,两人都有住房补贴,应根据关于住房补贴问题的有关规定,先计算出个人的住房补贴总额,减去结婚前个人应得的住房补贴的金额,余下的部分即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然后再进行适当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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