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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几个月工资不发可以提前结束劳动合同吗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几个月工资不发可以提前结束劳动合同吗

企业拖欠员工工资3个月,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其他。

二、拖欠工资赔偿金标准是怎么样的

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拖欠工资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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