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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费吗?

来源:爱问旅游网

律师解析: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第二十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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