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结算和清理条款还有效力。合同解除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当事人应当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采取恢复原状或者其他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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