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是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是单方的、要式的法律行为。在设立遗嘱之后,遗嘱人可以通过撤回、变更等方式处置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立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然人能够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能够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符合社会公德。如果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将被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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