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职工的权力是:有权在大会上投票、被选举;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组织,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提案的执行情况,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的询问;在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活动中,因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当班,享受应得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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