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顶漏水漏到楼下若是建设未超过五年的应当由开发商担责。若是已经超出保修期的,由房屋所有人自行负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由楼上住户造成的,可以要求楼上住户负责。
一、老房子下水管道漏水责任划分
老房子下水管道漏水责任划分,需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刚交房或者防水保质期内发现下水管道或者检修口漏水,均由开发商负责质保维修;
2、若是夏季冷凝剂漏水导致的,应由使用人处理;
3、若是专用部位在楼上或楼下水管的根部出现渗漏情况,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
4、若是楼顶的排气位置渗漏,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
二、新房已经交房了可是有漏水现象怎么办
新房交房后又漏水现象的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如果房屋交付后漏水,可以要求开发商负责维修,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
2、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延误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费用和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
3、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的,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新房还没交房,但有漏水现象,可以向开发商反映。如果未房时有漏水情况,可拒绝收房。
三、买房子刚进去没多久就出了问题怎么办?
在购房入住不久后出问题的,购房者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然后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一般由购房者自行负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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