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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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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的单位由于血液或血液制品的质量问题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之后果的,即构成犯罪既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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