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应该这样办: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规定,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还需要额外的经济补偿,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终止劳动合同,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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