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恶意串通逃避债务最常见的就是通过离婚的方式,将所有的财产给其中一方,而债务则归另一方。等到债权人上门要债的时候,就以自己已经离婚,并且没有任何财产为借口,从而不还债。但对于债权人而言,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即使夫妻离婚了约定债务由其中一方承担,但这样的约定也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向另一方追债,要求其实际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一、离婚借款如何处理
借款是债务的一种,因此我在解答这个问题时,将借款称为债务。夫妻离婚了,债务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予以处理。首先,需要分清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婚前所欠债务、婚后一方举债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举债人以个人财产予以偿还。如果一方婚后举债但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共同对外举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一并对外承担偿还义务,可以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也可以用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其次,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债务的清偿,如哪些债务由男方负责偿还,哪些债务由女方负责清偿。只是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二人发生约束力,除非债权人事先同意或者事后进行追认,否则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再次,如果夫妻约定了由谁负担清偿的债务由另一方不得已代为清偿的,清偿了债务的一方可以向约定债务人追偿。
二、离婚后对债务如何承担
离婚后,债务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承担。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即使已经解除婚姻关系,该笔债务也必须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方当事人偿还债务,当事人依法承担责任后,有权找对方当事人进行追偿;对于非共同债务的部分,应当由举债人个人偿还,另一方无偿还的义务。
一般来说,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需要综合该笔债务的用途综合考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该笔债务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确实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时候确已追认的,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所负的债务是明显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或者是一方在违法犯罪活动中产生的债务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会按照个人债务处理,但是,债权人能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的,还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可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控制性措施,夫妻双方再通过协议分割、析产诉讼或申请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方式,确认被执行人享有的财产份额以供执行。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