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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和走私罪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爱问旅游网

偷税罪和走私罪的区别如下:

1、偷税犯罪的直接对象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而走私犯罪的直接对象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偷税罪违反税收法规,走私罪违反海关法规;

3、偷税罪的主体是纳税人,包括有纳税义务的公民个人、有纳税义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对纳税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走私罪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和法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走私犯罪。

一、走私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凡是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可成为该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

二、偷税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缴税款义务而非法获利的目的。所谓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税收法规,逃避缴纳应缴纳税款义务的行为,其结果会使国家税收受到影响,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不具有这种主观上的直接故意和非法获利的目的,比如过失行为,

则不构成偷税罪。认定行为人有无偷税的故意,主要从行为人的主观条件、业务水平和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如果行为人是因不懂税法或者一时疏忽而没有按时申报纳税,或者是因管理制度混乱,账目不清,人员职责不清或调动频繁因而漏报、漏缴税款的,都不构成偷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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