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为先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时按比例分配。
法律分析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破产清算后,员工工资是否应该优先支付?
在破产清算后,员工工资是否应该优先支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破产法和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工资通常被视为优先债权,应在清算中得到优先支付。这是因为员工工资是其劳动的直接回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优先支付员工工资有助于维护员工权益,增强员工的信心和社会稳定。然而,破产清算涉及多个债权人的利益,如供应商、债权人等。在有限的资金中,平衡各方利益是必要的。因此,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确保公平合理,保障员工权益的同时,也兼顾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清算方案和优先支付顺序,确保员工工资得到适当的支付。
结语
破产法规定了破产财产清偿的优先顺序,其中包括员工工资在内。员工工资作为员工劳动的直接回报,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求,应得到优先支付。然而,在破产清算中需要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公平合理。因此,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清算方案和优先支付顺序,以确保员工权益的同时也兼顾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二条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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