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可以转让,但需得到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但出租人应当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转租与租赁转让有所区别,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而租赁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
法律分析
一、土地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1、可以转让土地租赁合同。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但是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让的,出租人可解除土地租赁合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二、转租与租赁转让有什么区别
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转租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
结语
土地租赁合同的转让是可以被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但出租人应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这种转租行为与租赁转让不同,租赁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因此,在转租过程中,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同时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形成了新的租赁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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