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委托子女卖房不需要公证委托书,只要委托法律行为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公证处办理委托书需按不同标的额收费,如房屋转让、买卖收取比例费用,其他经济合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办理委托书需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行为应真实、合法,转委托应符合权限和期限要求。
法律分析
一、父母委托子女卖房需要公证委托书吗
父母委托子女卖房不需要公证委托书。委托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一种法律行为,只要委托法律行为依法成立,便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为了确保委托的真实性,当事人可以进行委托的公证。
二、公证处委托书多少钱
公证处委托书的价格如下:
1.证明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标的额2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取0.2%;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收取0.1%;5000万元—1亿元部分,收取0.05%;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
标的额2万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万元—10万元部分,收取0.6%;10万元—100万元部分,收取0.4%;100万元—300万元部分,收取0.2%;300万元—500万元部分,收取0.1%;5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民事协议
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三、公证处委托书怎么办理
公证处委托书的办理,需要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结语
公证处委托书是确保委托真实性的重要文件,根据不同标的额收费。办理时需前往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且需确保委托行为真实、合法。转委托时要遵守权限和期限。委托行为的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无需公证委托书,但为确保安全可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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