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员还需交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机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
3、电动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第三联);
4、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6、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车主本人或代理人领取《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由车主本人或代理人按表格要求规范填写详实信息柄核实合格证。
8、查验民警查验车辆。对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车架号、电机号、颜色与合格证、来历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拓号、称重等查验车辆。
一、电瓶车保险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伤害险和财产损失险。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纳入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予以登记。未纳入省产品目录的不予登记。
本条例实施前购置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或者合格证遗失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凭本人书面说明和单位、居(村)委会或者社区证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条件、程序、申请表示范文本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向社会公布,合理设置登记点、简化办理手续,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
第十六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的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历的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当安装在指定部位。
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禁止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
第十八条
已经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在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该车辆登记证和号牌,到原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第十九条
电动自行车的登记证、号牌丢失或者损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向原登记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对需要补领登记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补发登记证;对需要补领或者换领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发或者换发号牌。
第二十条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信息采集、拓印编号、补领或者换领登记证、号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外地户口武汉上牌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户籍在武汉市外,长期在武汉市居住,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且在武汉市办理了流动人口登记的人员,如需在武汉市办理新车上牌、旧车转入或考驾照,可直接向车管部门申请。
非武汉市户口,上武汉牌照的说明及流程如下:
新车的上牌流程:
1、办理购置税
需要的证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张,发票第三联原件,发票第一联复印件1张,车辆合格证复印件1张。
2、车管所验车
需要领取一张车辆验车表格,准备一张车架号拓印,然后再候车队列中等待验车,对车辆拍照,完事后会领取到2张验车表格。
3、车管所办理保险手续
选择一家保险公司,填单子,计算保险价格,需要证件:身份证原件,完税证明发票。
4、选号
需准备资料:验车表格2张,车辆照片一张,车辆发票第二联,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发票和完税证明,选号凭证,车辆合格证原件,交强险保单副本,连同填好的表格给办事员。
5、拿行车证及办理车牌邮寄手续
去指定窗口,凭选号缴费发票和车辆照片一张,填写邮寄申请表,领取行车证及车辆临时牌照,年检合格标签贴。
新车上牌需要的材料
1、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表;
2、车主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车主给代理人开的一个书面的委托书,委托书是要双方出面签字;
5、国产机动车需要的是整车出厂的一个合格证;
6、销售发票;
7、交强险凭证;
8、车辆购置税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