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甲乙双方的区别在于权利义务不同,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合同订立的后果有积极后果和消极后果。合同签订的日期可以修改,但需遵守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进行修改。
法律分析
一、合同甲乙双方的区别
合同甲乙双方的区别就是权利义务不同。对于谁为甲方谁为乙方并没有明确规定,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自行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具体约定的内容为标准。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二、合同订立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后果有积极后果与消极后果两类:
1.积极后果,即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也就是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的实现。
2.消极后果,即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此时合同不成立,即订约不成功或失败,也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不实现。
三、合同签订的日期可以修改吗
合同签订的日期可以修改,但是修改是否有效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为了己方利益,采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盗窃合同进行合同修改或伪造的,合同修改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2.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结语
合同甲乙双方的区别在于权利义务的不同,具体由当事人自行确定。合同订立后,积极后果是合同成立,实现当事人的意图;消极后果是合同不成立,意图未实现。合同签订日期可以修改,但需注意非法手段修改是无效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上加盖双方公章或个人手印方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