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可以在派出所办。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提供居民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公安派出所审核个人信息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发放证件;
4、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的作用与重要性:
1、身份证明:身份证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证明自己身份的法定证件;
2、法律效力:在法律活动中,身份证是确定公民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
3、社会管理:身份证对于国家机关进行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4、便民服务:身份证是办理银行业务、购买车票、登记住宿等服务的必需证件;
5、信息记录:身份证内置的芯片记录了公民的基本信息,便于快速读取和核对信息。
综上所述,申请临时身份证需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经过审核后由公安机关发放,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交回临时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