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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一房二卖有哪些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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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一房二卖首先可以私下里进行和解,还可以依法提起仲裁和诉讼。如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如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已办理过户登记,后一个合同因无权处分最终导致合同无效。

一、购房合同会被判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购房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面积误差过大。

3、侵犯优先购买权的。

4、开发商方同意,开发商擅自改变设计,包括户型、面积朝向等。

5、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通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的。

6、因卖方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

二、购房合同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解除

购房合同可以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1、不可抗力。因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买受人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出卖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出卖人明确表示不交付房屋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3、先卖后抵押。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购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一房二卖优先履行费是什么意思

一房二卖优先履行是指符合优先条件的一方,优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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