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让合同的主旨是明确双方身份信息、转让产权范围、交接时间、保证金、补偿归属、变更手续等。房产转让需按程序办理:签订合同、申请房管部门审查、核审成交价格、缴纳税费、核发过户单、办理过户手续。一般产权转让合同应包括双方信息、产权情况、转让方式、价格与付款条件、交割事项、税费负担、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变更与解除条件等。
法律分析
产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
1、转让人的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
2、明确约定转让产权包括店面以及现有的装修及其他设备;
4、约定店面的交接时间,确定具体日期;
5、约定受让人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转让人一定的保证金;
6、有关补偿的归属应进行明确约定;
7、转让人有义务协助受让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等。
房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产权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转让与受让双方的名称与住所;
(二)转让标的企业产权的基本情况;
(三)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四)产权交割事项;
(五)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负担;
(六)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七)协议各方的违约责任;
(八)协议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九)转让和受让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结语
产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转让人身份信息、明确转让产权范围、约定交接时间、保证金支付、补偿归属约定、转让人协助办理变更手续等。房产转让程序包括签订合同、申请办理、审查答复、核审成交价格、缴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等。一般产权转让合同应包括转让双方信息、产权基本情况、转让方式和价格、交割事项、税费负担、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变更解除条件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