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未答复合同是否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要约未答复合同没有生效。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即告失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才会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
1、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致;
3、生效不同。要约采取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4、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一、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应当有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要约人与受要约人;
2、明确、具体的要约内容;
3、要约应当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4、要约发出的对象是明确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当送达受要约人。
二、承诺的构成要件如下:
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
综上所述,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四点,分别体现在概念、表示要件、生效、撤回以及撤销上。要约的构成要件有五项,要同时具备才构成要约。承诺的构成要件有五项,要同时构成才构成承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