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_年乌鲁木齐市XX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方案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区麻疹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新卫明电[2014]26号新机明发801号文件精神,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XX疫情持续高发,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当前已进入我区麻疹高发季节,加之今年各地气温持续偏低,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很可能出现麻疹疫情更高强度和更大范围的流行,为有效遏制麻疹疫情,现制定乌鲁木齐市XX防控专项检查方案,对此次麻疹防控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20__年5月15日---20__年6月30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结合本方案的要求,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麻疹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20__年7月由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区完成院内感染控制、麻疹防控工作的落实等进行督导检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麻疹防控责任制
各级医疗机构要把医院内部感染工作作为医疗机构管理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医院传染病防治和院内感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去报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麻疹等传染病在院内传播扩散的,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切实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1、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台。预检分诊台应当标识明显,流程合理。对具有发热、出疹等症状的患者执行严格的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将发热患者(儿)引导至发热门诊,要为患者(儿)和家长提供一次性口罩。做到发热与不发热的患者(儿)分室诊治(输液);设有儿科的医疗机构应设相对的儿童发热门诊,重点做好对6—9月龄儿童的保护工作。
2、控制输液人员的密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输液室(大厅)容量,有效控制输液人
数,减少不必要的留院输液人员。对于呼吸道感染患者,要注意空间上的隔离意识,如条件允许,应保证患者在候诊、诊疗区域内物理距离保持在1米以上。
3、加强空间通风换气和消毒
在输液室(大厅)等重点科室,要加强空间通风。输液室(大厅)患者座位排放最好采取同向座位,避免患者与患者面对面久坐。
4、规范处置相关病例
收治麻疹患者的医院必须具备隔离条件,设区,病房内通风良好。在收治麻疹确诊或临床高度疑似患者的病房或病区入口处,应有明显“禁止入内”等警示标识。
5、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对有麻疹病毒高度暴露机会的医务人员实施免疫接种。医务人员在开展医疗活动中应严格做好呼吸道防护措施,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后要注意手部卫生,防止沾染其他部位。医护人员中的麻疹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应立即离岗,接受隔离治疗。
6、强化医院消毒措施
开展湿式卫生,减少扬尘机会,必要时可采取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为250mg/L)擦拭环境表面与拖地;诊疗(输液)时,使用移动式消毒机,并在输液期间不间断消毒;工作结束时,在静态下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三)加强麻疹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工作
1、对不具备隔离和救治条件的医院,发现麻疹疑似病例必须按规定转诊,不得收治麻疹病例。对收治的麻疹病例严禁外出活动,且应在隔离期满治愈后方可出院。
2、对不住院的麻疹病例,医院应及时报告辖区疾控中心由疾控机中心与患者居住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确定专门的责任医生指导患者居家隔离治疗并加强监管,减少社会传播机会。
三、总体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有关医务人员的麻疹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学会鉴别诊断,提高诊断的准确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利用多种途径,对患者(儿)及其家属、密切接触者开展疾病预防知识宣传,积极开展免疫接种,提倡健
康行为。加大在医院儿科、输液大厅等儿童聚集场所的消除麻疹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消除麻疹防控工作的普及度及群众知晓率。
(三)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力度
各级卫生监督所要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作,把对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私立医院麻疹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卫生监督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跟踪开展执法检查。
各卫生监督所于7月1日前将麻疹防控工作开展的情况总结上报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
联系人:于亚红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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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卫生监督所20__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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