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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陈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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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陈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

汾陈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为使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各部门及时的了解事故的发生及处理情况,更有效的指导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全校各部门,乡中心校,县教体局,。责任报告人:食堂管理员(付国选)

2.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乡中心校、县教体局初次报告。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县教体局。

(2)进程报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乡中心校。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县教体局处置工作组。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

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汾陈乡第一初级中学

20__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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