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民事裁定书(准许或不准撤诉用)
【分 类】 民商裁决文书
诉讼文书样式50
人民
民事裁定书
(准许或不准撤诉用)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
相同。)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原告于
年月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写明准许或不准撤诉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
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准许撤诉的,写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二不准撤诉的,写
“不准原告撤回起诉,本案继续审理。”〕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