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问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屋达到什么条件可以退房

房屋达到什么条件可以退房

来源:爱问旅游网

就商品房而言,房子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退房:

1、购房合同约定了退房条件,符合约定的条件;

2、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房屋;

3、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生活;

4、其它可以退房的法定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一、网签的房子退房需要承担多少违约金

网签后退房的情形以及是否需要收取违约金,首先需要看合同约定。如合同有约定就按合同约定办。但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买受人符合下列情形的,则退房不需要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3、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4、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且实际误差超过3%的。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的。6、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超过一年的。7、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贷款按揭合同的。

二、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房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退房:

1、开发商因为自身原因迟延交付房屋且催告后三个月内,没有交付的;

2、房屋出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无法交付;

3、房屋交付后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

4、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例超出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