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问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什么是要约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要约的构成要件

来源:爱问旅游网

要约有四个要素: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发出要约的目的是签订合同,要约人必须让接受要约的对方知道是谁发出要约才能做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并具体化。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对方发出。合同是由于对方对要约的承诺而成立的,因此要约不能向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对方以外的第三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承诺受此意思的约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够的主要条件才能成立合同。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