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失业大体上分为三类:摩擦失业、结构失业与周期失业。此外,发展经济学将失业分为:公开性失业(这种失业包括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就业不足、表面上是在工作或愿意工作,但利用不充分、损伤、生产无效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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