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广大的关怀,拟在建党周年这个特殊日子到来之际,在全市组织开展我市慰问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慰问对象和范围
今年“七一”慰问对象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各县区、各单位的慰问面要达总数的1%以上。
二、慰问对象的确定
由我部根据人数
及平时掌握的困难程度,把慰问对象的名额及款额分配给各县(区)委、市直(工委)。各县(区)委、市直(工委)按照条件确定慰问对象,并将慰问对象名册上报我部。
三、慰问方式
2、各县(区)委、市直各(工委)具体负责实施慰问工作,要选择一些慰问对象,由(工委)领导上门慰问。其他慰问对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代表上级和上门慰问,传达党、自治区和的关怀。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委、市直各(工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今年“七一”慰问工作。要做好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制定慰问方案,尽量扩大慰问面,精心组织慰问活动。同时要按照条件严格审核,确定慰问对象。
2、要及时开展慰问活动。7月1日前,各单位要将慰问款送到慰问对象手中。7月10日前各县(区)委、市直各(工委)要将慰问情况书面报送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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