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资、控股公司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系统企业团建工作,切实增强各级团组织的战斗力,更好地服务企业改革发展,按照省国资委团工委和集团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新设立企业团组织的设置。团章规定,基层单位凡是有3人以上,都应建立团的基层组织。新设立和重组的单位,要同步建立团的组织,动态调整团组织设置,实现团组织设置全覆盖。没有同步建立或改建团组织的单位,须在20xx年1月底前完成团组织的设置工作。
二、认真排查基层团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团章和《中国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团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延长期不超过1年。各单位对本级团组织和所属团委、团总支、团支部按期换届情况进行排查:对任期届满未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1年内没有换届的;或任期届满,延期超过1年没有换届的,要逐一排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于20xx年2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
三、选好配强各级团组织负责人。自20xx年集团团委成立以来,各单位加强团干伍建设,尤其是加强团组织带头人的教育培养,切实发挥了各级团组织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职能作用。但也有个别企业对团青工作重视不够,团组织负责人长期缺位,一定程度影响了企业团青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有关要求,凡是未配备团组织负责人的,须在20xx年2月底前完成选配工作。
四、切实抓好各项团建工作的落实。按照中省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团、省国资委团工委要求,推进国企团青工作改革,抓好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网上共建共青团建设、服务中心工作等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推进新形势下企业团建工作深入开展。强化工作考核,将团青工作纳入企业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推进团组织负责人年度述职考核工作。
共青团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xx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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