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重庆锦利塑业有限公司江裕仁将所有股份持有权转让给卢贤敏。
二、乙方退股后,甲方于本协议之日起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元(¥1280000.00元),20xx年8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元),余款96万元及利息于20xx年底之前还清。
三、甲方自愿将重庆市两江新区逸翠庄园32幢13号、福清市江滨小区(西门车场)4号楼604的两套房产作为抵押给乙方,甲方还清乙方款项,乙方无条件归还甲方以上两套房产及相关手续,甲方未能兑现还款金额乙方有权按市场价变卖抵押房产。
甲方:
乙方: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