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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号--汇报材料

来源:爱问旅游网

  1.首问责任制

  我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要求纳税人询问的第一人全面的解答问题,有解决不了的问题,由该名干部向所长请示,遇到重大问题需由所长向科室协调的,反馈意见也由被首问的干部负责最终向纳税人做出答复,直到纳税人满意为止。严格杜绝推委问题的发生,保证负责、周到的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

  2.办税公开制

  为增强办税透明度,让纳税人了解我们的政策,我们将政务公开做到明处,桌上的资料可供纳税人翻阅参考,纳税人之家的电视里有自制的宣传片循环播放,对市局制定的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办税八项制度、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十要十不准纪律规定、20句文明用语等公开内容,不仅让纳税人及时了解了自己的相关权利,也有利于更好的督促窗口人员改进工作。

  3.限时服务制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我所公开了市局对各窗口各项业务的办理的时限要求,并在大厅政务公开资料中宣传公开,在有限的时间内,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提高了标准,最大限度节省了纳税人的时间。

  4.组长负责制

  由于我所人员分散在纳税服务大厅、经济服务中心、房管局三个办公地点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岗位分散,特结合实际建立了“业务组长负责制度”:在各主要岗位设立业务组长,负责本岗位的日常工作,遇到问题向所长反映、沟通,发挥了业务骨干作用,有效的`避免了管理脱节,保证了日常问题处理的及时性。

  5.岗位轮换制

  采取“定期轮岗”的管理办法,以房管局为核心实行季度轮岗,加强业务培养,通过换岗的方式督促了干部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熟练程度。不仅使我们的干部在办理本岗业务时更加熟练,也拓宽了其他业务的知识面,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可以随时给于准确的答复,履行告知义务时更加全面。

  6.涉税问题纵向协调解决机制

  针对窗口特殊性,我所建立了“涉税问题纵向协调解决机制”深层次的解决和纳税人出现矛盾的问题,即在窗口人员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发生了矛盾时,由值班所长及时介入,主动协调,避免矛盾的激化,从而有效化解涉税服务问题的即时性与政策答复滞后性之间的矛盾,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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