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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规章管理制度

来源:爱问旅游网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招聘工作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聘原则

  招聘必须严格坚持“按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 招聘计划编制

  人力资源部定期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的状况及各部门的用人需求编制《年度/季度招聘计划审批表》(见附表2),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其他各部门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试用。

  第四条 招聘申请

  各部门需新增员工时,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包括:岗位 、人数及任职要求等内容)(附表3),经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确定形成招聘或调配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招聘方式

  一、公司内部调配;

  二、面向各类大专院校招聘;

  三、面向社会招聘。

  第六条 挑选应聘者

  一、公司每次招聘均要成立招聘小组,招聘小组由用人部门分管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应聘人员的筛选和面试;招聘要害岗位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亲自参与筛选和面试。

  二、招聘小组对应聘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按照所需岗位的职位描述做初步筛选,挑选初步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

  第七条 面试

  一、招聘小组根据招聘的岗位要求确定面试考题和实际操作的考核内容(详见《公司员工招聘考试考核暂行办法》)。

  二、招聘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谈、笔试和实际操作的考察,填写《面试评分表》(附表4),标明对面试人员的评语及结论。

  第八条 确定拟录用人选

  一、招聘小组对所有面试人员作出评价,提出录用或不录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二、人力资源部对确定拟录用人员,应及时发出《录用通知书》(附表5);同时对于面试落选人员,人力资源部做好解释善后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安排拟录人员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附表6),并通知公司医务人员安排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拟录用人员患有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填写《新增人员审批表》(附表7)及《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附表8),经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计统部存档。

  第九条 入职岗前培训

  一、拟录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其在指定的时间内,携《录用通知书》和下列有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1、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党团关系转移证明原件;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免冠照片(黑白1寸1张,蓝底彩色1寸1张);

  6、本市户口人员还须提供《求职登记卡》或《失业证》;

  二、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三、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对新员工进行为其1周的入职岗前培训,具体操作按照《公司员工招聘考试考核暂行办法》制度执行。

  第十条 报到

  一、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人力资源部按公司新员工管理工作流程办理下列相关的报到手续:

  1、签订《保密协议书》(附表9)和《保密保证书》(附表10);

  2、发放工卡;

  3、通知办公室安排新员工的食、宿问题。

  4、为新员工建立个人档案。

  5、签订试用合同。普通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对于技术、管理类等比较特殊的岗位,试用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6、人力资源部填写《招聘人员工作安排通知书》(附表11),安排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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