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XX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门前五包”责任制有关要求,我承诺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
1、包环境卫生:积极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自备废弃物容器,落实垃圾袋装要求并放置在室内或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维护门前地面清洁,保持门前、房后、室内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污物、污水等。
2、包城市市容: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不在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乱张乱贴、乱牵乱挂、乱写乱画等。门牌号、门前店招、夜景灯光、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
3、包公共秩序:认真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维护和保持门前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无乱设置占道x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不擅自挖掘街道、公路、人行道,无占道经营(含占道娱乐、占道堆放货物)行为。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进行劝阻和制止。
4、包公共设施:配合城管部门加强责任区门前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对门前种植的树木、花草、绿化带、供排水设施、路灯、景观灯、道板砖及通讯设施等加强管理,使之不受损坏。
5、包举报监督:监督门前公用设施不受损坏,凡发现有私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及损毁公用设施等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倘若本单位(商户)未按照以上要求做到“门前五包”之规定,自愿接受城管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处罚。
承诺单位(商户):
承诺人: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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